9月24日,东阳嗨乐影视将一封措辞凌厉的公开信直接发布于全网,标题仅五字——“范小姐,请还钱!”并同步@范冰冰与范丞丞两位当事人。 一纸盖有北京高院公章的终审判决书已生效整整五年,判令返还本金及收益合计6700万元,至今分文未见。换作任何人,岂能不焦灼?岂能不愤懑? 您若不信,不妨细看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文书:一家曾获8亿元估值的影视企业,在清算核查时,其银行账户可支配资金仅为22.03元。是的,精确到分——二十二元零三分,尚不足支付一份快餐,却需清偿总额高达2.22亿元的债务。 这并非网络戏谑,而是法院正式落印、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而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正是范冰冰。她在公司存续期间持股比例达74.5%,为绝对控股方与最高决策者。 公众视线多聚焦于那6700万元债权,但若深入梳理债权申报材料,便会发现这笔款项仅是整体债务冰山浮出水面的一角。 整座债务冰山体量几何?2.22亿元整。 更值得深究的是:企业账面近乎归零,巨额资金却早已完成多轮划转——去向明确指向范冰冰本人及其弟范丞丞名下两家工作室。 我们不妨回溯事件源头。2017年,范冰冰正处于事业巅峰期,《武媚娘传奇》票房与口碑双丰收,资本争相围拢,合作邀约络绎不绝。 彼时筹备拍摄大型古装剧《巴清传》(曾用名《赢天下》),项目宣称总投资额5亿元,尚未开机即完成版权预售,回款逾9.2亿元,市场普遍视其为确定性极高的优质资产。 嗨乐影视据此投入6000万元,持有12%股权,双方签署协议中载明保底收益为45%,折合人民币2700万元。 原以为搭上头部艺人资源便可稳享红利,未曾料想,2018年税务稽查风暴骤然降临,行业格局一夜倾覆。 范冰冰个人被依法追缴税款及罚金总计8.84亿元,《巴清传》项目随之全面叫停,无法上线播出,投资彻底沉没。 资金血本无归,嗨乐影视自2018年末起持续主张债权,多次致函催收。 2019年曾达成阶段性和解,爱美神方面分两期各支付1000万元,此后再无后续履行动作。 余款拒不偿付,无奈之下,嗨乐只得启动司法程序,此案历经一审、二审,耗时逾两年半。 2021年9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爱美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须向嗨乐影视返还本金4000万元,并依约支付保底收益2700万元,另加计逾期违约金,三项合计6700万元整。 判决文书字句清晰、权责分明,按常理应即刻执行。 然而现实却是:法院判了,企业却称“无可执行财产”。 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调取全部资产信息,结果令人愕然——爱美神名下无房产、无车辆、无股权、无对外投资,银行账户余额亦趋近于零。 2022年10月,无锡中院正式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清产核资工作展开后,真相逐步浮现。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共有5家债权人提交债权申报,申报总额达221946381.20元,即2.219亿元,四舍五入为2.22亿元。 那么,可供分配清偿的资金究竟有多少?经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核查,确认可用现金仅为22.03元。该金额甚至无法覆盖破产案件基本费用,更遑论偿还债务。法院据此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清算程序。 此事是否荒诞?当年范冰冰单笔补税即达8.84亿元,其控股企业却连6700万元都无力兑付;账面仅余二十二元零三分——如此悬殊对比,资金流向何方?难道真如空气般蒸发? 嗨乐影视并非空口索债。他们已依法取得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全部银行流水凭证。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期间,爱美神公司向范冰冰控制的两家工作室累计转账超2.03亿元;同期,另向范丞丞个人工作室划转资金986万元。 此等操作耐人寻味。企业背负巨额债务,非但未优先清偿,反而持续向关联方转移大额资金?此举是否构成典型抽逃出资或恶意资产转移?任何具备基础财务常识者,观之无不生疑。 正因掌握确凿证据链,嗨乐此次方才将范丞丞一并列名。此举绝非情绪化指控,而是基于真实资金轨迹所作的正当权利主张。既然款项确已流入其工作室账户,相关方理应说明性质:属服务采购?劳务结算?抑或股权投资?合同文本何在?发票凭证何存?业务实质是否真实发生? 面对舆论压力,范冰冰一方反应迅速。次日即由代理律师发布严正声明,核心观点仅一点:法人独立责任原则不可突破,公司债务不得当然延伸至自然人股东;若主张连带责任,须另行提起诉讼,依法举证,而非借舆情施压。 范丞丞亦随即发声,强调所涉资金系代母公司履行对外偿债义务,并表示将依法维权,追究不实信息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言辞虽具法律分量,但关键问题仍未回应:若确为合规债务清偿行为,为何不主动出示对应服务协议?为何不公示付款依据与完税凭证?嗨乐方面已明确表态——只要提供合法有效合同与税务发票,即可当场撤诉认诺。 截至目前,除书面声明外,未有任何实质性证据予以支撑。 更具警示意义的是法院裁定书中一段关键表述:“因管理人未能接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