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执笔,满怀感激地向您汇报分享孩子成长的近况……”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的法官刘婧收到当事人寄来的一封亲笔感谢信,信里周父(化名)记录着女儿周小小(化名)的日常,也藏着一起家事案件从权利博弈走向情感修复的完整轨迹。 刘婧回想起当时调解室的场景,十六岁的周小小缩在桌子角落,卫衣帽子遮住大半张脸,全程没有抬头,周父和前妻周母(化名)分别坐在半米长的调解桌两侧,隔着的却是三年的探望僵局。 以孩子为“武器”的隐性家事冲突 “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的错位,是这个案件处理的第一个难点。”主审法官刘婧直言。 十年前,周父与周母协议离婚,明确约定女儿周小小由周父直接抚养,周母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依法享有探望权。这份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在此后数年间维系着双方的抚养秩序。 变故发生在2020年秋季开学前一晚。周父辅导周小小作业时与孩子发生激烈争执,正值青春期的周小小负气离家,此后便长期居住在母亲周母家中,一住就是三年。 三年间,周母以“尊重孩子意愿”为由,既不配合周父行使探望权,也未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周父则持续支付女儿的学费与生活费,却始终难以正常探望孩子。 离婚后,双方因探望问题反复起争执,每次见面都变成“你都没有管她”“你有没有逼她学习”的互相指责,僵持多年始终无解。 这场围绕抚养与探望的拉锯,叠加父母长期高压管控的教养方式,让曾经的优等生周小小陷入厌学、焦虑等情境,多次表达“被父母来回拉扯”的无力感。 “双方都在等,等对方先让步,等孩子自己‘想通’。结果就是,法律关系没有变,但生活状态已经改变。”刘婧认为,这让法院在裁判时必须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是简单恢复法律关系上的原状,还是尊重三年来的生活现实? 2023年,周小小被送回周父住处就读高二,积攒三年的矛盾彻底爆发,周父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确认女儿抚养权归其所有,限制周母探望的时间、地点并要求全程监督。 主审法官认为,更值得警惕的是,双方的冲突已蔓延至抚养的每一处细节,且都把孩子当成了证明自己正确的工具,而不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独立个体。 “双方对抗情绪的升级也是案件处理的一大难点。”刘婧回忆案情说道,周父主张探望必须在家中、全程监督、不得过夜;周母则指责周父“学业至上”的高压教育。 “衣服、零食、抚养费支付方式……这些细枝末节都成了‘战场’。这种对抗,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律争议的范畴,变成了一场情感的‘零和博弈’。”刘婧说。 “光环”少女背后的“身心裂痕” “重点高中,各种奖项……”在法官梳理的材料里,周小小的身上写满“光环”,可正值备战高考的关键时期,她突然辍学,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间。 除了肉眼可见的行为变化,更让法官警觉的是孩子潜藏的心理危机。 法官将周小小单独带到法庭的“花语心声”心理疏导室,轻声询问她不愿上学的缘由。女孩沉默了很久后才开口:“我不敢考不好,不敢说累,不敢做自己。” “他们对我要求太高了,我做不到,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但我实在是太累了……”周小小慢慢开始吐露心声。 “周小小存在厌学、焦虑障碍,其心理创伤与父母长期的冲突对抗等直接相关。”受法院委托开展评估的心理疏导员、花都区妇联“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师张小云在评估报告中给出了明确结论。 “唯分数教育、高标准严要求,剥夺娱乐放松,长期高压力引发持续焦虑,压力过载后孩子就出现了厌学逃避与自我伤害宣泄。”张小云进一步分析,孩子的行为偏差是多重压力叠加的结果:父母均为教育从业者,长期秉持高压管控式教养理念,让孩子形成“只有优秀才被爱”的认知。 张小云认为,三年间周父与前妻围绕探望、监护反复拉扯,迫使周小小被动站队,长期情感撕裂造成严重内耗;加上青春期自主、被接纳的核心需求长期被忽视,家庭又缺乏负面情绪的接纳通道,最终引发心理危机。 主审法官指出,父母双方都未能及时发现并干预孩子的心理危机,这种“事实单亲—情感双失”的状态,本质上是监护责任的缺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亲自养育、共同参与”原则。 “区分普通民事探望权纠纷与监护缺位,核心在于是否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这是刘婧审理此类案件始终秉持的判断标准。 法庭里的“父母情绪舒缓专场” “如果不去修复父母的关系、疗愈孩子的创伤,判决再正确对孩子也是二次伤害。”基于这样的判断,花都法院选择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干预深度嵌入审判全流程。 案件受理第一时间,心理评估工作便同步启动。张小云出具的评估报告,清晰标注了孩子的心理创伤点、父母双方的教养问题与干预优先级,为后续所有司法举措提供了科学支撑。 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向周母发出《责令履行监护职责告知书》与《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干预的核心重点之一,是剥离婚姻矛盾与育儿责任,确立父母育儿同盟底线。”张小云坦言,针对双方严重的对立情绪,法庭依托与妇